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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25人!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公告
2024-03-16 10:30:08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25名,限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21名,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某一岗位人员招聘不足,则对聘用岗位进行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系萍乡市常住人口(具有萍乡市户口或持有萍乡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审核合格;

6.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

7.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与高中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8.灭火救援战斗员年龄为18至30周岁(出生时间在1994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之间);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至35周岁(出生时间在1989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之间)。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下列情形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


2.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


3.在游泳、球类、田径、艺术类等项目有较高水平,参加市级以上成年组比赛并获奖;


4.具有文秘、传媒、汉语言文学、体育、计算机等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凭;


5.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救护、防火工程、航空飞行器驾驶等相关专业技能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用。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且具备相应资质的,经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工作地点

     按照各招聘地用人数量、招聘考核成绩和报名意向,确定分配去向。招聘地区符合聘用要求的人员数量超过用人数量的,超出部分可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剂,若不服从调剂视为放弃。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核→公示。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接受咨询、报名。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3.报名地点:


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办公室(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65号),联系人:15179916161(邹助理)、15179995067(彭助理)


4.报名事项及要求: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大专及本科以上学信网所查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高职或中专需上交毕业证书下方有所属网址进行查证打印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查证需上交毕业院校出示相关证明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1),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⑦个人征信报告;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


      考核科目包括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四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共4个项目。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占体能成绩的40%;3个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或原地跳高)、4×10往返跑(或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分别占体能成绩的20%。1000米成绩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测试标准见附件2)


2.岗位适应性测试


(1)灭火救援战斗员:主要考察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考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共2个项目,分别为负重登6楼和拖拽,其中有一项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测试标准见附件2)


(2)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考察驾驶员岗位考生的驾驶技能,考核内容为B2驾驶证科目二及科目三部分考核项目。由地方驾校根据项目考核标准评定,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心理测试


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盲选3道试题,总答题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考官依据评分标准予以评分。


(2)面试内容及分数: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音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全体考官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对象在心理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下列计分方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组织应聘人员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费用由招聘对象个人自行负担。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果。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于告知体检结果后3日内向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交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政治审查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同时,对招聘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征信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和候补人员名单,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工作模式和薪酬待遇


      入职后,在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培训中心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封闭式岗前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分配至各用人单位参与24小时执勤备战,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制。合同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薪资待遇执行各用人单位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标准。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保险,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用人单位统一提供制式被(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三)经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晋升一个基本工资等级,考核成绩优秀的,可推荐评功评奖。入职满相应年限,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参加相应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等级证书的,可享受相应等级职业技能津贴。表现优秀的可以按程序竞选专职骨干,任命骨干后套改相应的工资等级,并享受对应的岗位津贴。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成长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重要通道,考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可按其专职工作年限套改相应的职级和工资档次。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对象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


(二)保持联系渠道畅通。为保证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招聘对象有关招聘事宜,招聘对象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在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萍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招聘的有关情况在萍乡消防微信公众号、萍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职聘萍乡)公众号发布。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推荐报名、确保聘用的有偿服务均与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无关,请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七、附件


附件1: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信息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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