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 ||||||||||||||||||||||||||||
2023-11-02 08:34:49 | ||||||||||||||||||||||||||||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切实抓好教风、学风建设,有效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务处研究决定进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3年11月9日(周四) 二、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常规资料(教师日志、工作手册、作业布置及批改)。(附件1) 检查对象包括:本部、周江、下埠教学点所有专任和兼职教师(统一归口各系部检查)。 2、教师电子教案。要求教师在开学初完成本学期所授课程教案的制作,教研室主任检查每门课程教案的内容并收集。(附件1) 3、系部期初教学管理资料。(附件2) 4、系部日常课堂教学检查安排与执行记录; 5、毕业设计管理资料; 6、新教师的听课记录及“传、帮、带”教师的听课指导记录。 三、检查方式 在系(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安排专人到系(部)办公室逐一检查,请系(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查好。教务处将检查结果作为学期期末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要求: 1、各系(部)、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期初教学检查准备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性、顺利开展本学期教学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要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意识。本学期期初检查的原始资料也要按要求存档,确保各学期教学检查的档案实现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23-11-1 检查人员分工及时间安排表(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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